招生計劃
1.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廣東。
2.招生人數:總計劃95人,分省計劃將根據生源情況確定,在發布校考專業合格信息時公布。
3.專業方向:音樂學專業包含公費師范和非公費師范,考生高考填報志愿時自行選擇是否就讀公費師范。
學費標準
音樂學(公費師范)執行國家公費師范生政策,免學費、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600元/月/人。
音樂學(非公費師范)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專業學費5750元/年/人,學分學費根據學生入學后所修學分另行收取(標準為100元/分/人),音樂學專業參考學費為9000元/年/人,實際以2020年湖北省物價局批復為準。
報考條件
1.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文理兼收。
2.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五官端正,身材勻稱,形象佳,呼吸、發聲器官、聽覺器官、手指均無疾病。
3.具有較好的音樂聽覺,音樂記憶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樂理論。
4.考生須取得生源所在省份音樂類統考合格證,且省統考測試主科(或主項)至少包含聲樂、鋼琴、器樂中的一項(廣東考生應同時參加聲樂和器樂兩項統考科目測試)。
5.考生參加省統考主科(或主項)為器樂(不包括鋼琴)的考生,報考我校僅限以下器樂種類:長號、中提琴、小提琴、手風琴、長笛、古箏、二胡、琵琶,其它器樂種類一律不招收。
6.我校音樂學專業不招收聲樂為通俗唱法的考生。
報考方式
考生于2020年2月15-26日通過掃描所附二維碼進入微信小程序進行網絡報名繳費(我校不提供其他報名繳費途徑,逾期未繳費者視為報名無效)。考生于3月14-15日在此微信小程序下載準考證后自行打印,并于3月17-18日到華中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將視報考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具體以準考證和我校公告為準)。
說明:考生如確認報考音樂學專業,則不能兼報音樂表演專業。
專業校考
1.考試科目:聲樂(必考)、鋼琴/器樂(在鋼琴、器樂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器樂考試不包含鋼琴)。
2.考試費用:200元/人。
3.考試內容:
聲樂:現場演唱兩首作品。
鋼琴:現場演奏兩首不同體裁的作品。
器樂:現場演奏兩首作品。
4.成績計算及合格證發放:
考生校考最終排名成績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校考兩科成績/校考兩科總分×60+省統考成績/省統考總分×40)計算,分省按照招生計劃的1:3確定合格名單。
考試注意事項
1.請考生認真閱讀和了解我校音樂舞蹈類專業招生考試考生須知和相關公告,自覺遵守我校考試規章制度。
2.考生嚴格按照準考證及我校考試公告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如未在規定時間候考,則視為棄考。
3.考生自備考試樂器(鋼琴除外)。
4.聲樂、鋼琴、器樂考試中,考生一律背譜演唱(演奏)。
5.聲樂科目考生一律自備伴奏音頻文件,器樂科目考生可自帶伴奏員或伴奏音頻文件,音頻文件以MP3或WAV格式儲存在U盤中(U盤中僅存儲參加我校考試使用的音頻文件),因音頻文件出現問題影響考試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高考錄取原則
1.考生須取得校考專業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規定的文化錄取控制線上30分,分省按校考最終排名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不分文理。
2.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根據我校招生計劃,可自行選擇音樂學(公費師范)或音樂學(非公費師范),錄取時按上述錄取原則實行通排,無專業級差。
3.錄取時如校考最終排名相同,則高考文化成績(原始成績)高者優先,如文化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成績。